专业号

安远县林业局设下列内设机构:

(一)办公室(计划财务股)。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;负责文秘、档案、保密、信息、提案议案、劳动工资、综治维稳、安全保卫、信访接待、职工培训及机关后勤管理工作;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工作。编制机关财务收支计划及林业专项计划,并监督执行;审查、上报林业基本建设的新建、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;负责林业统计和会计报表以及内部审计工作。

(二)林政资源管理股。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和国家湿地保护等相关法律、法规,负责全县林政资源管理;负责全县生态公益林和天保林的管护;管理全县木材加工、木材运输检查及野生动植物的检查;指导督办破坏森林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;负责实行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及征、占用林地的审批管理;负责木材运输证的保管、核发。承担县林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。

(三)造林经营股。负责全县的造林绿化工作;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;制定全县生态林业发展规划;对全县林业商品林基地及重点林业工程项目进行指导、实施、检查、验收;负责林业科研项目及其技术推广,林木种苗生产、经营活动监督、质量检验,违法生产、经营林木种子行为查处;组织指导全县林业工业的生产、基本建设,利用外资发展多种经营和技术改造;管理林区公路;管理关破企业职工后续保障工作。

(四)政策法规股(行政审批服务股)。负责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及省内林业有关法规的宣传、教育工作,制定全县林业的有关规定和办法;依法对全县贯彻执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及省内林业有关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;负责授权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办理和服务工作。

机关党委。负责机关党群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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